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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8-01-18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

法定实施主体

哈尔滨市环保局

实际实施主体

哈尔滨市环保局

设定依据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51号)第六条 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资格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环境保护部令13号)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许可工作。

申请条件

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应当依法成立,符合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与其申请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车间和场地、贮存场所、拆解处理设备及配套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等;

2.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设备以及运输车辆、搬运设备、压缩打包设备、专用容器及中央监控设备、计量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设备等;

3.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4.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办理材料及申报方式

1.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具备与申请处理能力相适应各项设施的材料

4.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各项设备的材料

5.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材料

6.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和资格证书

申报:建设单位通过互联网,将材料报(www.yahoochromejp.com)进入审批受理。

地址:南岗区中山路181号,邮编:150001。

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窗口受理—现场踏查—内网审批—窗口送达或自愿邮寄送达; 

2.网上办理:通过登录www.yahoochromejp.com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现场踏查—内网审批—窗口送达或自愿邮寄送达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在线服务

http://www.hrbxzsp.gov.cn

联系电话

87153333-1301;87153333-1302

办理地点及乘车路线

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三B区环保局窗口  邮编:150001

可乘坐2、17、21、28、62、82、86、101、103、108、109、115、121路公交车在“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中心投诉电话

总机:87153333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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