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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我局编制了《哈尔滨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1日-12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办法》有异议,请于12月7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办。
联系人:胡澍 联系电话:84601257
电子邮箱:526604267@qq.com
哈尔滨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
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从业行为,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营造环境影响评价市场的诚信自律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管理规定》(哈政发法字[2015]10号)、《哈尔滨市中介服务机构公开公平参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哈尔滨市承接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环评文件,是指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两类。
第四条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哈尔滨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以下简称“市评估中心”)、负责建设项目踏查人员、行政审批人员和专家开展对环评机构等级评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环评机构信用等级评定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第二章 信用等级评定
第五条 将本年度在哈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5个以上或报告表5个以上的环评机构列为本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对象。编制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报告书5个以下或报告表5个以下的环评机构不参加本年度信用等级评定。
第六条 环评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内容包括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环评机构服务质量和环评机构规范性三个方面。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环评机构服务质量和环评机构规范性考核按一定权重赋予相应分值,分别为70分、20分和10分。
第七条 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包括环评文件质量抽查评分和环评文件质量日常考核评分,权重分值分别为15分和55分。
(一)环评文件质量抽查评分
随机抽取年度内环评机构编制的3份未经评估的环评文件,由审批管理人员、评估技术人员和专家组成评审组,按照环评文件评分及意见考核表(详见附件1及附件2)的内容要求进行审核、打分,最终得分取加权平均值。
(二)环评文件质量日常考核评分
日常考核分为踏查考核、评估考核及审批考核三部分,权重分值分别为10分、25分和20分。未经评估的环评文件审批考核分值为45分。踏查考核由环境监管部门负责,评估考核由市评估中心负责,审批考核由审批部门负责。进行评估的环评文件由市评估中心填写环评文件书(表)评分及意见考核表,其它环评文件由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填写。
市评估中心汇总每个项目的日常考核得分情况,填写环评文件质量日常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4)。市评估中心每年将汇总情况报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第八条 环评机构服务质量评分包括环评文件编制时效评分和建设单位满意度评分。权重分值均为10分。
(一)环评文件编制时效评分
随机抽取年度内环评机构的3份环评合同,根据合同签定的编制时限,考核环评编制时效。发现一处问题扣3分。检查结果记录在环评机构定期检查规范性评审表中(详见附件3)。
(二)建设单位满意度评分
随机回访年度内环评机构的3份环评文件对应的建设单位,重点调查建设单位对环评机构服务的满意程度。发现一处问题扣3分。检查结果记录在环评机构定期检查规范性评审表中。
第九条 环评机构规范性评分为针对环评机构规范性的定期检查评分,权重分值为10分。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市评估中心对各个环评机构的内部规范性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环评机构的环评工程师人员在岗情况、质量控制体系和档案规范性。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检查结果记录在环评机构定期检查规范性评审表中。
第十条 环评报告应由主持编制机构中的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作为编制主持人并参加专家审查会,环评文件审查会根据考核表得分,其中审查会考核环评文件质量等级为优秀的项目在年底总评分基础上加3分,考核环评文件质量等级为不合格的项目在年底总评分基础上减10分。环评文件被复审1次扣5分,被退稿1次扣15分,按其总次数在年底总评分中扣除。
第十一条 市评估中心对环评机构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环评机构服务质量、环评机构规范性3方面总体评分进行汇总,填写哈尔滨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评分表(详见附件5),将评分结果报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第十二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市评估中心约谈重大扣减分数事项的环评机构。
第十三条 环评机构信用等级分为四级。根据评分结果,85分及以上为A级,属信用优秀环评机构;70~84分为B级,属信用良好环评机构;60~69分为C级,属信用较差环评机构;60分以下为D级,属信用低下环评机构。
第十四条 环评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该年度内信用等级A级评定资格:
(一)环评机构一年内被退稿1次或复审2次的;
(二)受到本市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警告或通报处罚的;
(三)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对环评机构编制的文本文件质量不高、数据不准、应用环境标准错误、环境风险程度评价不切合实际等方面的投诉,经调查核实与建设项目工艺和内容差距较小,环评机构负一定责任的;
(四)媒体负面报道,经调查核实环评机构负较大责任的。
第十五条 环评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该年度内信用等级B级评定资格:
(一)环评机构一年内被退稿2次及以上或复审3次及以上的;
(二)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对环评机构编制的文本文件质量不高、数据不准、应用环境标准错误、环境风险程度评估不切合实际等方面的投诉,经调查核实与建设项目工艺和内容差距较大,环评机构负主要责任的;
(三)媒体负面报道,经调查核实环评机构负主要责任的。
第十六条 环评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
(一)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条件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环评资质证书的;
(三)超越评价资质等级、评价范围提供环评技术服务的;
(四)擅自变更环评文件类别的;
(五)拒不接受抽查、考核或在抽查、考核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在环评服务过程中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的;
(七)存在环评工程师或上岗证人员“挂靠”现象的;
第十七条 鼓励社会其他单位、个人监督环评机构,如发现有环评机构出现第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可以向市评估中心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举报。
第十八条 环评机构信用等级原则上每年评定一次,结合环评机构日常监管结果适时调整。
第三章 信用等级管理
第十九条 市环境保护局定期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开发布环评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接受公众监督、信用等级评定为B级以上的环评机构,可以共享市环保局提供的环境信息资源(不包括涉密内容),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向A级信用等级的环评机构提供环境信息资源(不包括涉密内容)。
第二十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A级环评机构、授予荣誉证书。
第二十一条 对C级环评机构采取以下措施:
(一)给予通报;
(二)环评机构报送整改报告;
(三)连续两年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的,取消下一年度评定A级资格,约谈法人代表。
第二十二条 市评估中心对D级环评机构采取以下措施:
(一)给予通报;
(二)环评机构报送整改报告;
(三)取消下一年度评定A级资格和B级资格。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部门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在考核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市环保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环评机构对考核结果和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受理并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在哈尔滨市域内开展环评业务的外阜环评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上报省环保厅,并通报该机构总部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评。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XXXX年XX月XX日起试行。
附件1 环评报告表评分及意见考核表(试行)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环评机构 |
|
一、环评文件质量等级、意见及处理
环评文件分值及 项目可行性 |
质量等级 |
环评文件处理 |
得分≥90 |
优秀 |
评估中心出具评估报告,报环保局审批 |
90>得分≥80 |
良好 |
|
80>得分≥70 |
合格 |
|
70>得分≥60 |
基本合格 |
|
得分<60 |
不合格 |
环评文件编制并重新报审。对环评机构进行约谈。 经再次评审的环评文件达到基本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按前述相应程序处理。 |
意见为项目可行 |
—— |
按前述评分分值和质量等级处理 |
意见为项目不可行 |
—— |
评估中心直接出具评估报告报环保局,评估结论为项目不可行 |
注:若报告表召开专家审查会质量等级为“合格”的,需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确认;质量等级为“基本合格的”的,需进行复审。
二、环评文件评分及意见表
本表包括4部分:表1、环评文件不合格判定;表2、环评文件评分标准及评分;表3、环评文件质量等级;表4、项目可行性意见。
环评文件存在表1的情形的,填写表1、表3、表4内容,不填写表2内容;环评文件不存在表1的情形的,填写表1、表2、表3、表4内容。
表1、环评文件不合格判定表(有下列问题之一的,直接判定环评文件为不合格,环评文件打分为30分)。 |
|||||||||||||
序号 |
环评文件存在的问题 |
是 |
否 |
问题(填写存在的问题) |
|||||||||
1 |
工程分析存在重大失误,项目组成不清或主要工程组成遗漏,项目污染源强数据与正确值相比误差达30%以上,项目主要污染源或特征污染物遗漏,导致评价结论错误。 |
|
|
|
|||||||||
2 |
环境可行性和选址/选线合理性有明显失误,导致评价结论错误。 |
|
|
|
|||||||||
3 |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遗漏,导致评价结论错误的。 |
|
|
|
|||||||||
4 |
防护距离确定不准确,导致评价结论错误的。 |
|
|
|
|||||||||
5 |
环境现状数据造假及委托不具备资质单位进行监测或监测单位超资质范围进行监测的。 |
|
|
|
|||||||||
6 |
属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产业政策明令禁止建设的项目,以及采用国家限期淘汰的工艺、设备和技术的项目,但评价结论仍为可行。 |
|
|
|
|||||||||
7 |
主要评价因子筛选存在重大疏漏、主要环境标准适用错误,最终导致评价结论错误。 |
|
|
|
|||||||||
8 |
环境影响分析方法不正确,导致评价结论错误。 |
|
|
|
|||||||||
9 |
内容不全面不足以支持评价结论。 |
|
|
|
|||||||||
10 |
所提出的环境保护主要措施及建议不合理且不可行。 |
|
|
|
|||||||||
11 |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全面、不可信;评价结论弄虚作假。 |
|
|
|
|||||||||
12 |
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擅自确定环评形式,导致环评文件类型错误的。 |
|
|
|
|||||||||
三、环评文件评分标准及评分(总分100分) |
|||||||||||||
表2、环评文件评分标准及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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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项目 |
评分标准 |
扣分项 |
得分 |
||||||||
1 |
工程内容 及规模 (15分) |
⑴产业政策分析是否准确; ⑵工程规模、建设内容是否全面,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内容介绍是否清楚; ⑶选址合理性及规划符合性论述是否准确。 |
1项有问题扣5分, 扣完为止。 |
|
|
||||||||
2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4分) |
⑴原有工程及环境问题论述是否清晰,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及存在环境问题介绍是否清楚; ⑵是否针对现存环境问题提出“以新带老”措施。 |
1项有问题扣2分, 扣完为止。 |
|
|
||||||||
3 |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简况及环境质量状况 (4分) |
⑴环境简况描述是否清晰; ⑵环境质量状况数据是否存在错误; ⑶监测资料或背景值调查资料是否准确,现状监测点、观测网点是否具有代表性; ⑷报告中环境现状监测数据与监测报告数据是否一致。 |
1项有问题扣1分, 扣完为止。 |
|
|
||||||||
4 |
主要环境 保护目标 (6分) |
⑴环境保护目标是否全面; ⑵环境保护目标距离、方位及规模是否准确。 |
1项有问题扣3分, 扣完为止。 |
|
|
||||||||
5 |
评价适用 标准 (6分) |
⑴评价标准是否准确; ⑵总量指标是否准确。 |
1项有问题扣3分, 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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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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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及主要污染工序 (20分) |
⑴项目实施过程中产污、排污环节的分析是否准确; ⑵物料平衡、水平衡、土石方平衡等物料衡算是否正确; ⑶源强是否准确; ⑷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是否准确。 |
1项有问题扣5分, 扣完为止。 |
|
|
||||||||
7 |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测排放情况 (5分) |
⑴给出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相应数值是否准确。 |
有问题扣5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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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20分) |
⑴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是否明确、有效、可行; ⑵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是否明确、有效、可行; ⑶生态类项目占地、施工、运行和生态破坏情况描述是否清楚;生态防护措施是否明确、有效、可行; ⑷运行期满后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是否明确、有效、可行; ⑸环保投资是否全面,是否包括环保措施和设施的建设费用、运行维护费用、环境管理与监测费及相关科研费用。 |
1项有问题扣5分, 扣完为止。 |
|
|
||||||||
9 |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10分) |
⑴评价结论编写不全面,论述不清晰的; ⑵涉及公众参与的,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说明是否明确; ⑶涉及环境要素专篇的,专篇内容缺失,评价不准确的。 |
1处有问题扣5分, 扣完为止。 |
|
|
||||||||
10 |
文本规范性 (10分) |
⑴文本结构混乱,层次不清晰,语言表述混乱、前后矛盾、词不达意; ⑵附图是否符合要求。 |
1处有问题扣5分, 扣完为止。 |
|
|
||||||||
环评文件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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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环评文件等级判定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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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等级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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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应等级栏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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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表4、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意见 |
|
项目是否可行 |
是□ |
否□
不可行理由:
|
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签字:
评审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环评报告书书评分及意见考核表(试行)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环评机构 |
|
一、环评文件质量等级、意见及处理
环评文件分值及 项目可行性 |
质量等级 |
环评文件处理 |
得分≥90 |
优秀 |
环评文件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评估中心出具评估报告,报环保局审批 |
90>得分≥80 |
良好 |
|
80>得分≥70 |
合格 |
环评文件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确认后,评估中心出具评估报告,报环保局审批 |
70>得分≥60 |
基本合格 |
环评文件应重新编制,并应由原评审专家组进行复审。复审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按前述的相应程序处理。 |
得分<60 |
不合格 |
环评文件编制并重新报审。对环评机构进行约谈。 经再次评审的环评文件达到基本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按前述相应程序处理。 |
意见为项目可行 |
—— |
按前述评分分值和质量等级处理 |
意见为项目不可行 |
—— |
评估中心直接出具评估报告报环保局,评估结论为项目不可行 |
二、环评文件评分及意见表
本表包括4部分:表1、评文件不合格判定;表2、环评文件评分标准及评分;表3、环评文件质量等级;表4、项目可行性意见。
环评文件存在表1的情形的,填写表1、表3、表4内容,不填写表2内容;环评文件不存在表1的情形的,填写表1、表2、表3、表4内容。
表1、环评文件不合格判定表(有下列问题之一的,直接判定环评文件为不合格,环评文件打分为30分)。 |
|||||||||||||
序号 |
环评文件存在的问题 |
是 |
否 |
问题(填写存在的问题) |
|||||||||
1 |
工程分析存在重大失误,项目组成不清或主要工程组成遗漏,项目污染源强数据与正确值相比误差达30%以上,项目主要污染源或特征污染物遗漏,导致评价结论错误。 |
|
|
|
|||||||||
2 |
环境可行性和选址/选线合理性有明显失误,导致评价结论错误。 |
|
|
|
|||||||||
3 |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遗漏,导致评价结论错误的。 |
|
|
|
|||||||||
4 |
防护距离确定不准确,导致评价结论错误的。 |
|
|
|
|||||||||
5 |
环境现状数据造假及委托不具备资质单位进行监测或监测单位超资质范围进行监测的。 |
|
|
|
|||||||||
6 |
属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产业政策明令禁止建设的项目,以及采用国家限期淘汰的工艺、设备和技术的项目,但评价结论仍为可行。 |
|
|
|
|||||||||
7 |
主要评价因子筛选存在重大疏漏、主要环境标准适用错误,最终导致评价结论错误。 |
|
|
|
|||||||||
8 |
环境影响分析方法不正确,导致评价结论错误。 |
|
|
|
|||||||||
9 |
内容不全面不足以支持评价结论。 |
|
|
|
|||||||||
10 |
所提出的环境保护主要措施及建议不合理且不可行。 |
|
|
|
|||||||||
11 |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全面、不可信;评价结论弄虚作假。 |
|
|
|
|||||||||
12 |
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擅自确定环评形式,导致环评文件类型错误的。 |
|
|
|
|||||||||
三、环评文件评分标准及评分(总分100分) |
|||||||||||||
表2、环评文件评分标准及评分 |
|||||||||||||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评分标准 |
扣分项 |
评分 |
||||||||
1 |
概述内容是否全面 (5分) |
⑴是否叙述建设项目的特点; ⑵是否叙述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⑶是否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否具有代表性; ⑸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是否正确; |
1项有问题扣2分, 扣完为止。 |
|
|
||||||||
2 |
总则内容是否全面,评价内容是否准确 (5分) |
⑴编制依据是否全面; ⑵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是否准确; ⑶★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判定是否符合导则要求; ⑷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是否全面、准确。 |
★项有问题扣3分; 其它1项有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
|
||||||||
3 |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是否清晰 (20分) |
⑴项目规模、工程组成或工程方案交待是否清楚; ⑵项目实施过程中产污、排污环节的分析是否准确; ⑶污染物源强核算、“三本帐”计算是否准确; ⑷主要污染物达标评价是否正确; ⑸物料平衡、水平衡、土石方平衡等物料衡算是否正确; ⑹是否进行风险因素识别; ⑺异地搬迁及改扩建项目现有企业现状、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及存在环境问题介绍是否清楚; ⑻是否给出了解决现存环境问题的“以新带老”措施; ⑼是否遵循清洁生产的理念; ⑽生态类项目占地、施工、运行和生态破坏情况描述是否清楚。 |
1项有问题扣3分, 扣完为止 |
|
|
||||||||
4 |
区域环境现状评价是否符合实际,主要环境问题是否阐明清楚 (10分) |
⑴★环境现状及现有污染源数据有明显错误,环境质量或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使用错误,但未导致评价结论发生根本改变的。 ⑵★项目评价范围内有关的环境条件介绍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⑶★环境敏感目标确定不符合实际、但未导致评价结论发生根本改变的。 ⑷评价范围内监测资料或背景值调查资料是否准确,现状监测点、观测网点是否具有代表性; ⑸是否分析了环境现状污染物超标原因,分析结果是否正确; ⑹报告中环境现状监测数据与监测报告数据是否一致; ⑺生态现状分析是否符合实际。 |
★项1项有问题扣5分;其它1项有问题扣2分,扣完为止 |
|
|
||||||||
5 |
预测模式参数的选用、评价方法是否科学,预测结果是否可信 (15) |
⑴★项目防护距离确定是否准确; ⑵主要评价因子、源强、参数、预测模式选取、评价方法是否正确,预测结果是否可信。 ⑶是否按导则要求对施工期、运行期与运行期(或服务期)满后进行了预测分析; ⑷是否按导则要求对环境存在的累积影响进行预测分析; ⑸选用导则之外预测模式,是否标明模式来源及适用情况; ⑹是否按导则要求对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预测分析; ⑺是否按导则要求对环境风险进行预测分析,结论是否正确。 |
★项有问题扣5分; 其它按主要环境要素缺1项扣3分,1项有问题扣3分 |
|
|
||||||||
6 |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是否正确、有效 (12分) |
⑴主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是否进行了多方案比选论证; ⑵对施工期、运行期与运行期(或服务期)满后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明确、有效、可行; ⑶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区域,是否采取先进可行的环保措施; ⑷是否给出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具体内容、责任主体、实施时段、估算环保投入,明确资金来源; ⑸环保投入是否包括环保措施和设施的建设费用、运行维护费用、环境管理与监测费及相关科研费用; |
缺1项扣5分, 其它1项有问题扣3分,扣完为止。 |
|
|
||||||||
7 |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是否正确、清楚 (3分) |
⑴估算环境影响的经济价值是否准确。 |
1项有问题扣3分, 扣完为止。 |
|
|
||||||||
8 |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是否可行 (5分) |
⑴是否按照不同阶段、不同工况、不同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特征提出环境管理要求; ⑵是否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明确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 ⑶是否明确环保设施及措施的建设、运行及维护费用保障计划 ⑷监测计划是否可行。 |
1项有问题扣2分, 扣完为止。 |
|
|
||||||||
9 |
附录、附件、计量单位是否规范 (10分) |
⑴项目依据文件是否齐全; ⑵相关技术资料是否合适; ⑶引用文献是否准确; ⑷计量单位、符号使用是否标准; (5)附图是否符合要求。 |
1项有问题扣3分, 扣完为止。 |
|
|
||||||||
10 |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5分) |
⑴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说明是否明确; ⑵评价结论编写不全面,论述不清晰的。 |
有问题扣5分 |
|
|
||||||||
11 |
文本规范性 (10分) |
⑴文本结构混乱,层次不清晰。 ⑵文本语言表述混乱、前后矛盾、词不达意。 |
1处有问题扣5分, 扣完为止。 |
|
|
||||||||
环评文件得分: |
|||||||||||||
表3、环评文件等级判定表 |
|||||||||||||
环评文件等级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
在相应等级栏划“√” |
|
|
|
|
|
表4、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意见 |
|
项目是否可行 |
是□ |
否□
不可行理由:
|
评审专家签字:
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环评机构定期检查规范性评审表
环评机构名称: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
人员配置 (工程师在岗情况) |
在岗( ) |
不在岗( ) |
|
质量控制体系 |
完备( ) 落实( ) |
不完备( ) 未落实( ) |
|
档案规范性 |
规范( ) |
不规范( ) |
|
合同时效性 (随机3份) |
按时( ) |
不按时( ) |
|
建设单位满意度 (随机3份) |
项目名称 |
满意度 |
|
|
|
||
|
|
||
|
|
||
随机抽查项目 |
项目名称 |
得分 |
|
|
|
||
|
|
||
|
|
||
加权平均值 |
|
||
检查中 发现的其它问题 |
|
现场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环评文件质量日常考核评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被考核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服务机构名称 |
踏查考核得分 |
评估考核得分 |
审批考核得分 |
总分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日常考核所在分值为百分值的55%,即日常考核满分得分为55分。
(2)踏查考核满分10分,评估考核满分25分,审批考核满分20分,未评估项目,审批考核分值为45分。
(3)项目未经评估,在评估得分处填写“—”。
附件5 哈尔滨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评分表
序号 |
环评机构名称 |
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得分 |
环评机构服务质量得分 |
环评机构规范性得分 |
总分 |
信用等级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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