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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6日城乡路高架体系城乡路高架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8-07-12 点击数:

2018716城乡路高架体系城乡路高架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城乡路高架体系城乡路高架桥

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黑龙江鑫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城乡路高架桥是在现有城乡路上起高架,不新增占地。高架桥西起伊春路与机场路转盘道,东至乡里街。项目占地面积253281.56m2,城乡路高架桥主桥长3765.528m,标准段桥梁全宽18m(双向四车道)、局部路段桥梁全宽21.5m(双向五车道);高架桥沿线设2座下桥匝桥,分别为齿轮路下桥A匝桥以及武威路下桥B匝桥,匝桥全宽均为7m(单向一车道),匝桥共长330.6m。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桥设计车速60km/h,匝桥设计车速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跨绥化路、齿轮路、和谐大道、武威路、职工街、何家沟天合桥采用连续钢箱梁结构,其它段为简支预应力小箱梁。新建路灯369基,栽植行道树880棵,绿化面积2200m2。桥梁建成后城乡路道路红线宽度60m保持不变,同时保持地面10车道的现有形式。

()水环境

环境问题: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与车辆清洗废水。运营期桥面雨水地表径流。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施工机械与车辆定期去维修厂清洗。运营期桥面径流雨水经雨水管线排入松花江。

()大气环境

环境问题:施工期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等。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行驶汽车尾气。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区域两侧设置隔尘挡板,洒水降尘,使用商业沥青混凝土,运输车辆篷布遮盖等措施,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测影响:经“环评报告表”预测,运营近期、中期及远期高架桥两侧敏感点处NO2CO1小时及24小时最大浓度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噪声

环境问题: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临敏感目标处施工时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障,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经“环评报告表”预测,施工期各个敏感目标处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运营期高架桥及匝桥全线均安装5m高倒L型隔声屏,桥面及桥下现有地面道路铺装SMA-13细粒式沥青马蹄脂碎石减噪路面,城乡路地面全段车速限速至40km/h

预测影响:经“环评报告表”预测,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近期临桥一侧敏感目标圆梦中传艺术学校、印刷机家属楼第一排、城乡路156号楼、城乡路148号楼、美河湾社区第一排、迎宾家园第一排、祥泰人家第一排声环境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标准要求;中期临桥一侧敏感目标圆梦中传艺术学校、印刷机家属楼第一排、城乡路156号楼、城乡路148号楼、美河湾社区第一排、迎宾家园第一排、丽河湾社区第一排、迎宾小区第一排、祥泰人家第一排、圆梦中传艺术学校(祥泰人家)声环境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标准要求;远期临桥一侧敏感目标穆斯林小区、金山堡、哈尔滨市道里区看守所、福善老年公寓、圆梦中传艺术学校、印刷机家属楼第一排、城安小区、公路四处家属楼、城乡路156号楼、城乡路148号楼、美河湾社区第一排及第二排、迎宾家园第一排及第二排、丽河湾社区第一排及第二排、秀河湾社会第一排、迎宾小区第一排、湖景春晓第一排、金安绿泽苑(三精家园)第一排、祥泰人家第一排、圆梦中传艺术学校(祥泰人家)、溪畔家园、国立蓝天幼儿园声环境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标准要求。通过建筑现有三层中空窗户隔声,工程沿线各超标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室内环境噪声均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要求。

()固体废物

环境问题:施工期固废主要有工程弃土及生活垃圾。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程弃土拉运至哈尔滨市道外区民主镇民富村邹凤屯渣土存放场和南岗区红旗满族自治乡金星村渣土存放场处置,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置。

()生态防护

环境问题:施工期会产生一定的水土流失等影响。

污染防治措施:临时物料堆放场地做好围档和覆盖;管线工程开挖与回填要分段施工,完成一段即回填一段,防止临时堆放松散土长时间裸露,产生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开雨天施工,减少水土流失。

公开时间: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87153333转1302、 86772272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三层B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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