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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7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双城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的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者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双城区民安大街地下公共停车场项目 |
双城区民安大街地下(将军府街至新开街路段) |
哈尔滨市双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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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双城区民安大街地下(将军府街至新开街路段)。该选址西侧为四野广场和指挥部、北侧为鸿源小区和蓝天尚都小区,东侧为空地和拟建刘亚楼故居,南侧为奥运新城小区和民安小区。总投资人民币5574.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总占地面积为10542m2,总建筑面积为10530m2,总设计停车数量为277辆。项目性质为新建。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按《哈尔滨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做好污水处理和排放工作,保证污水排放的通畅,减少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应按要求处理残土、废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应设立严格的施工管理制度,夜间22时到清晨6时禁止施工,如因特殊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的,应取得相关部门证明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夜间连续作业,并公告周围居民。 (二)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双城区污水处理厂。 (三)项目地下车库冬季采用集中供热,本次不新建取暖锅炉。 地下停车场采取通风排气,安装强制通风装置,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进出车辆采取进出口处设置禁鸣标注、降噪措施,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进行卫生填埋。 (六)文物保护措施 (1)根据环评报告和《关于征询刘亚楼旧居等七处不可移动文物重建位置及退让距离的函》要求,该地块建筑与文物地块主体建筑退让不小于10米,本项目与刘亚楼旧居等七处不可移动文物位置最近距离为25米,满足文件要求。 (2)加强施工期管理,避免施工振动对文物结构的影响,应采取减振措施,远离文物,防止文物保护受到振动损坏。 (3)加强施工期大气管理,施工过程尽量采取湿法作业,减少扬尘的排放,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和密闭措施,沿途定期洒水抑尘,临时堆场应采取围挡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4)四野指挥部文物保护范围内禁止设置弃土场、拌合场、预制场等,施工垃圾及时清运。 (七)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 》(2016年修正)中限制及淘汰类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
第一次公示无反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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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8年7月17日——2018年7月24日
联系人: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双城分局
联系电话:0451-51626026
传真:0451-51626026
通讯地址:双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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