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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8日哈尔滨市环保局香坊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8-07-18 点击数:

2018 718日哈尔滨市环保局香坊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哈尔滨龙实加油站改建项目

香坊区哈平路与松花路交叉口处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销售分公司

亿普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总投资150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238.98㎡。 本次改扩建工程是对现有的油罐、加油机进行更新。弃用原有的单层汽柴油储罐,新建地下储油罐5个,其中包括230m3双层SF柴油防渗储罐,330m³双层SF汽油防渗储罐,油罐总容积150 m³,与原有工程相比油罐总容积增加70 m³。弃用原有加油机,新建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5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1台,设二级油气回收系统,针对运营期间的汽油相关作业进行油气回收及油气处理装置,一级为卸油油气回收系统、二级为加油机油气回收系统;项目建成后成品油销量维持不变,仍为3000t/a,其中柴油销售1000t/a、汽油销售量2000t/a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间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应加强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将污染物对环境及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施工期污染以施工废水、施工大气、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为主。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污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和污染道路、环境等,严禁将施工污水散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应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内洒水压尘。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经马家沟截流工程,排入文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在认真落实上述措施的基础上,施工废水对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伴随施工期的结束也将结束。

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①在施工作业现场设置围挡。容易产生粉尘的施工过程应洒水作业,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扬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②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

③应使用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区等敏感区行驶;

④运输车辆加蓬盖,且出装、卸场地前应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

⑤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⑥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⑦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经上述治理后,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的防治主要是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防护、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来实施的。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2)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是从声源上对噪声进行控制,淘汰高噪声施工机械,推广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对控制施工噪声的影响很有效,如液压机械较燃油机械平稳,噪声低10dBA)以上。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

经上述治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为减轻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油罐及废加油机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施工单位必须向有关的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弃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

3)施工期拆除的4个废油罐和6台废加油机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销售分公司收回,交给设备厂家回收处置。

经上述治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汽车尾气、油罐大小呼吸及加油机作业等排放的非甲烷总烃。

1)汽车尾气

加油站进出车辆较多,会排放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因为车辆在站内行程较短,排放量较小,对环境影响不大。

2)非甲烷总烃

根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为了减少加油站非甲烷总烃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油站需配置油气回收系统及油气处理装置,对卸油油气、加油过程、油气排放过程采取控制措施:

卸油油气排放控制:

①采用浸没式卸油方式,卸油管出油口距离罐底高度小于200mm

②设置卸油油气回收口,增加卸油油气回收接口安装DN100mm截流阀、密封式快速接头、球阀和帽盖;

③连接软管采用DN100mm密封式快接接头与卸油车连接,卸油后连接软管不能残留残油;

④连接排气管的地下管线坡向油罐,坡度不小于1%,管线直径不小于DN50mm

储油油气排放控制:

①所有影响油气密闭性的部件,包括油气管线、所连接的法兰、阀门、快速接头以及其他相关部件都应保证小于750pa时不漏气。

②埋地油罐采用具有渗漏监测功能的电子式液位计进行汽油密闭测量;

③进气管坡向油气回收泵,坡度不小于1%

④采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溢流控制措施。

加油油气排放控制:

①加油产生的油气应采用真空辅助方式密闭收集;

②油气回收管线坡向油罐,坡度不小于1%,二次油气回收回收管坡向汽油罐,坡度不小于1%

③在油气管线覆土、地面硬化施工之前,应向管线内注入10L汽油监测液阻;

④加油软管配备拉断截止阀,加油时防止溢油或滴油;

⑤油罐的呼吸管排放口安装压力/真空阀(呼吸阀),压力真空阀排放口距地平面的高度为5m

⑥严格按规程操作和管理油气回收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备查;

⑦当汽车油箱油面达到自动停止加油高度时,不应再向油箱内加油。

油气处理装置:

针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部分排放的油气,通过采用吸附的方法对这部分排放的油气进行回收处理的装置。油气处理装置采用吸附法。从设备运转的安全角度来看,吸附法是最理想的方法,油气产生的安全隐患可能性越小。从工艺的复杂程度来看,吸附法是最简单的工艺,其它的方法工艺复杂,给控制带来难度,还有二次处理带来其它问题。从回收的产品来看,吸附法可直接见到回收的汽油,并立刻可以使用。直观了当,便于对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其它方法,均通过吸收的方式回收油气,需要进行二次分离处理。从装置的投资来看,吸附法的所有设备可以国产化,费用低廉,同样规模的装置比冷凝法低30%,比膜分离法低50%。冷凝法和膜分离法的主体设备需要进口。从运行成本来看,冷凝法电力消耗比吸附法稍高,与膜分离法大体持平。从尾气排放的达标情况来看,冷凝法、吸附法、和膜分离法都可以达到标准的要求。经比较后,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法。

3)油气回收系统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建立油气回收系统装置,回收率可达90%。项目安装油气排放处理装置,该装置是对油罐小呼吸排放油气的收集、处理。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法进行油气处理,处理效率达到98%。油气经处理后通过5m高排气筒排放。排入大气的非甲烷总烃合计为3.864t/a

据杨光、黄维秋等人《拱顶油罐小呼吸损耗试验研究》,小呼吸排放污染物浓度在4001200g/m³之间,本项目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处理效率98%,因此本项目小呼吸油气排浓度最大时为24g/ m³,小于25g/ m³,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关于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的要求。处理后的油气通过5m高排气筒排放。

4)非甲烷总烃废气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属于无组织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无组织排放源需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当无组织源排放多种污染物时,应分别计算,并按计算结果的最大值确定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和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经马家沟截流工程,排入文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运营期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行期间噪声来自加油机泵类设备发出的机械噪声、油气回收装置发出的机械噪声和进出入站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为避免以上噪声对项目周边区域造成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噪声控制:

1)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应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2)泵类设备应按要求进行安装,做好动平衡,减少振动的发生;

3)应做好加油机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从而降低噪声的产生。

4)加油站入口处应设置限速标示,使进出入加油站的车辆减速慢行,从而降低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5)加油站内要设置禁止鸣笛标示。

车辆进出入站区加油,行驶速度要比在城市主干路上行驶的速度慢很多,因此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采取以上措施,加油站西侧、北侧站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加油站东侧、南侧站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影响分析

1)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产生后要集中收集存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建设单位应将生活垃圾收集工作落实到个人,杜绝生活垃圾在站区内露天堆积和站区外的随意倾倒,避免因生活垃圾存放而产生的二次环境污染。

2)油罐底泥污染防治措施

油罐底泥属于危险废物,因此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建设单位应与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机构或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将产生的油罐底泥交由危险废物处置机构或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油罐底泥在产生后应立即运送出站,送无害化处置机构进行处理,不得在站内存放。

3)废活性炭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油气处理装置中的活性炭,吸附一段时间后饱和,需要更换,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15t/2a,废活性炭送生产厂家再生。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地下油罐区、埋地输油管道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公开时间:2018718—2018725(5个工作日)

联系人: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香坊分局

联系电话:0451-55638587

    真:0451-55653918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45-2(15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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